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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9-11 点击次数:


全体研究生:

学校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已经启动,认定结果或将用于相关助学金的评选参考。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一)研究生注意的事项:  

1. 本次认定对象为新生及需要补充认定的二、三年级学生,去年参加了认定的同学不再申请;

2.从2019年起,拟申请认定的学生不再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加盖地方公章。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果有贫困证明、城乡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等能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有关材料,需将证明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交给院所负责老师审查。

3.本学期认定材料办理及院所认定时间为9月11日-10月11日。

  (二)日程安排:

1.请各研究生班先以小班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各学科点学生代表为成员,每个学科点不少于1人,总共不少于5人)的班级认定小组,负责班级材料初步审核和认定,填写《认定结果汇总表》,小组成员签名。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将《认定申请表》以及各种证明材料,小班评议组认定结果上交学院

2.学院将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教学秘书、班主任、学生代表、部分导师、任课教师组成的认定小组,根据学生和班级上交材料开展审核和认定工作。

3.于10月15日前提交认定结果至学校(汇总表见附件2)。


                                                       4166am金沙信心之选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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