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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时间: 2017-09-30 点击次数:


全院各小班:

        为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2016-2017学年度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安排及相关说明》和《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度捐资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奖励标准及评选指标:

2014级——2016级:

      1、正大奖学金:2名,1000元/生;

2、大北农励志奖学金:2名,2000元/生;

3、竹叶青奖学金:1名,1000元/生;

4、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学金1名,5000元/生;三等奖学金3名,1000元/生;

5、川农高科奖学金二等奖学金1名,1000元/生;

2017级:

1、广东金中恒助学金:1名,5000元/生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1参评基本条件: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各科(必修和选修)学业成绩合格,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2、参评条件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10名

3、广东金中恒助学金参照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高考成绩超出省控线分数优先推荐评定。

4遵循奖助学金评比的奖奖不重复原则,2016-2017学年度拟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

5转专业学生回原学院、原班级参评。

三、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2日前各小班拟推0—1名同学参评,2014级—2016级小班将《社会捐资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7级小班将广东金中恒助学金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364348626@qq.com。

2、10月3日——10月8日:学院对各班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审。

3、10月9—10月10拟评学生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填报,并提醒班主任审核。

4、10月10日——13日,学院审核公示并上报学校。

                                     4166am金沙信心之选

                                  2017年9月30日

捐资奖学金通知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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