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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166am金沙信心之选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17-09-21 点击次数:


全院各班主任、各位小班、各位同学: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请严格按照《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实施我校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1、学院评议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主要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审核认定工作。

           长:袁志香

           员: 杨娟   李晓辉  熊潮慧  白志强(学生) 

  书:张宇

      评议组办公地点:1606

      评议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290993  

2、小班评议组:学生小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

二、参与认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程序:按《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四、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20日

1、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2、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督察组,选派督察员;

9月21日--9月24日

1、召开班主任认定工作培训会;

2、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7-13人,单数,班主任任组长,申请认定者须回避,名单须在小班公示3天),由评议组副组长将评议组名单纸质档(附件2,班主任签字)于22日上午11点前交至学院1-606同时需确定并上报本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会时间、地点,并将评议组名单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86257618@qq.com

3、学生通过易班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同时,将本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已申请过的同学,家庭经济状况无重大变化的可延用之前的)、手写申请书交至小班评议组,评议组对申请学生开展家庭经济情况调查。

9月25日--9月27日

1、小班评议组严格按照政策开展本班的评议工作,评议结果须公示3天(督察员列席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注意:须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

2、班主任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填写评议结果在线向学院上报本班评议结果。(同时填写附件包中的《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3)做好备份,并有评议组副组长(学生)以小班为单位将《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通过认定学生的《调查表》于9月25日上午8:30-12:00,交至1教60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286257618@qq.com

9月28日--9月30日

学院认定工作组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审核各小班评议组报送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限班级、姓名、学号、认定等级)3天,在线向学校上报学院认定结果。

9月30日

学校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3天,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附件1: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节选)

附件2:小班评议组名单

附件3:小班评议结果汇总表

                                                          4166am金沙信心之选

                                        2017919

附件1: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定稿).doc

附件2:小班评议组名单.xls

附件3:小班评议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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