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校学发[2016]6号)要求,即日起开展2015-2016学年度单项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安排
1. 10月12-14日:学生通过易班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自主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
2. 10月15-19日:学院审核上报学生处。
二、注意事项
1. 申报奖项须是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并符合《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超范围申报不予受理。
2. 同一项目不得多重申报;科研论文须是已经见刊或在线公开发表。
3.CET-6级500分以上无须申报,由教务处直接提供名单;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荣誉无须申报,已由系统直接导入;校级以上荣誉由学生申报。
4.申报项目请严格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六章第六节条款规定(附件1)申报,条款以外的项目不受理申报(竞赛奖预设目录参见附件2)。
5、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排名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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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