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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就业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的通知

时间: 2016-05-26 点击次数:


各毕业班:

为表彰毕业与就业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营造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为低年级集体、同学树立榜样,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院工作需要,特开展本次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采取申报制,申报的集体和个人需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学院根据材料进行审核评选。

二、名额和奖励金额

1、先进班集体: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1-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2名,奖金600元;鼓励奖奖金300元;

2、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一等奖小班评4人,二等奖小班评3人,三等奖小班评2人,鼓励奖小班评1人;奖金200元/人。

三、评选要求

1、先进班集体:

(1)小班就业率在学院考核截止时间前达到100%,均可参评先进班集体一、二、三等奖;达到95%以上且未获评一、二、三等奖的班级均可申请鼓励奖。

(2)小班就业率统计以上交协议书等学校认可的有效书面凭证为依据。

(3)按照申报时间先后排序;同一时间申报的,按就业质量排序(方法见下)

就业质量排序方法:得分=X/小班毕业生人数×100%×权重系数,其中X为在某就业项目就业人数。

权重系数: 毕业生考取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研究生系数为0.4,考取其他院校研究生系数为0.3;毕业生出国留学系数为0.5;毕业生考取选调生、公务员、应征入伍及自主创业系数为0.4;毕业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及上市公司系数为0.3;毕业生到其它基层项目就业系数为0.2。

2、先进个人:按班集体受表彰等次相应名额由小班根据相关学生在就业工作中做出贡献推荐。

3、表彰的集体一般按30人计算,班级人数在20-40人的,班级所得奖金在原奖金基础上,人数每变化1人,奖金±10元;班级人数在10-20或者40-50人的,班级所得奖金在基础上+20元,超出此范围的,由评审委员会具体商议。

四、申报截止日期

2016年6月8日前。

五、材料上交地点

1-606办公室

特此通知。

                                          4166am金沙信心之选

二〇一六年五月

附件:4166am金沙信心之选2016届毕业生就业先进奖励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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